按客户身份, 定位合作方案
产废企业、园区 / 政府、再生产品采购客户、项目 / 合作伙伴——四类身份对应四套方案,均可在本页内定位。
产废企业
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(2020 年修订)确立产废单位对危险废物的全过程主体责任——制定管理计划、如实申报信息,并对受托处置方的主体资格与技术能力负核实义务。化工、机械加工、石化、医药、电子等行业的产废企业,可通过摩力孚完成危险废物、一般工业固废与生物质废弃物的合规处理与全过程数字化管理。
产废企业的四项常见诉求——资质合规、价格透明、反向开票、上门收运,以下逐项回应。
产废企业的四项 常见诉求。

资质合规
依法从事危废收集、贮存、利用、处置经营活动必须取得许可证。摩力孚一期持有 26 大类 166 小类危废经营资质,覆盖大部分工业危废;具体品类以经营许可证载明范围为准。
价格透明
电子联单 + 智能称重 + 合规结算让计量与价格透明可对账。
反向开票支持
对自然人出售者依政策线上反向开票,并为小微产废企业提供线上结算与反向联单支持。
上门收运服务
专业危废运输资质车辆按客户产废节奏排单上门收运,服务网络覆盖安徽全省 16 个地市。
园区 / 政府 / 监管协同
面向工业园区、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与无废城市试点,提供区域内危废与固废的统一收贮、处置、再生与监管协同方案。
园区级一体化方案。
区域内统一收贮服务
为园区内多家产废主体提供合规、可结算的收贮服务。
监管平台数据对接
电子联单与园区 / 监管平台双向打通。
风险预警与应急联动
基于平台的合规风险预警 + 区域应急响应。
资源化数据披露
资源化率、碳强度等数据按规范向政府与园区披露。
再生产品采购客户
面向润滑油 / 基础油经销商、水处理公司、空气净化设备制造商、再生塑料下游加工方,随二期(计划 2027 年投产)、三期与广西项目(计划 2028 年投产)陆续建成,提供再生基础油、再生活性炭、再生包装容器与生物基产品的稳定供货与品质追溯。
四类绿色产品。
再生基础油 / 成品油 / 润滑油
来自三期 15 万吨/年废矿物油再生综合利用项目(计划 2028 年投产后供应)。
再生活性炭
来自二期 1.5 万吨/年活性炭再生装置(CO₂ 超临界工艺,计划 2027 年投产后供应)。
再生包装容器
危废钢桶 / 塑料桶 / 塑料袋分品类再生合计 2 万吨/年,配套钢桶 50 万只/年、塑料吨桶 / 吨袋 2 万吨/年制造能力(二期投产后供应,计划 2027 年 1 月)。
生物基产品
来自广西宁明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(计划 2028 年投产后供应)。
项目 / 合作伙伴
面向技术与装备提供方、平台集成方、联合项目方与研究机构,开展技术合作、装备集成、平台对接与联合研究。合作的底座是已经成形的产业与技术积累:四大产业基地梯次推进、32 项知识产权、已上线运行的「物联网 + 危废」智能管理服务平台(IHWDS),以及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(UNDP)、中石化润滑油、合肥工业大学等机构的既有合作实践。
四类典型合作。

技术与装备合作
催化剂、反应器、智能装备、RFID 模组、监管平台等方向的技术与装备合作。
平台集成
把摩力孚监管平台与第三方平台(园区智慧管理 / 行业平台)打通。
联合项目
与产业基金、政府平台公司、园区运营方在新区域共建产业基地。
研究合作
与高校、科研院所、行业协会在再生工艺与标准制定方向开展研究。

